关于变更函证业务受理机构的通告
时间:2023-03-30
来源:德清农商行
尊敬的客户:
因本行调整函证业务受理机构,现将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本行指定总行运维保障部事后监督中心为函证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单位客户银行函证回函相关业务,邮寄(或办理)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沈长圩街50号C402室,联系电话0572-8062836,监督电话0572-8077951。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通告!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