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农商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
时间:2020-08-13 来源:德清农商行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30号要求及我行2020325日发布的《德清农商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831日前完成,为便捷客户操作体验,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权,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我行将针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进行定价基准批量转换,具体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11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性贷款),具体详询贷款经办行。

其中借款人已自行完成LPR定价基准转换、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固定利率贷款、批量转换时点处于逾期或特殊状态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不纳入此次批量转换范围内。

二、批量转换时间

请符合上述定价基准转换条件且仍未转换的贷款客户在2020825日营业终了前办理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手续。

如截止至2020825日营业终了尚未办理转换且未明确提出异议的,我行将于2020826日起按照批量转换规则对转换范围内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进行批量转换。

三、批量转换规则

(一)我行统一将上述转换范围内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方式转换为以 LPR 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该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加点数值为原执行利率与2019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可为负值),且该加点数值在贷款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LPR期限确定方式

贷款期限为5年期(含)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四)加点数值确定方式

1.已发放贷款的加点数值=原贷款批量转换日的执行利率-2019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

2.已签订合同未发放的贷款加点数值=原合同批量转换日的执行利率-2019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可以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五)重定价周期确定方式。

批量转换贷款统一按照固定利率方式进行转换,贷款利率不再进行重定价。

四、温馨提示

(一)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二)我行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任何办理此业务需要收费的电话或短信等。

(三)如对批量转换方案有异议,请于2020825日营业终了前,联系原贷款经办网点及客户经理,另行协商转换事宜。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我行将统一按照本公告转换规则进行批量转换。

(四)批量转换成功后至20201231日止,如您对批量转换结果有异议,请联系贷款经办行进行线下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本行客服热线96596或垂询原贷款经办行咨询。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信赖和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813